網站使用規約暨使用者條款
本網站由優橋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並制定此網站使用規約暨使用者條款(以下統稱為「敝公司」及「本規約」)。
第一節 【有關本服務】
第1條 本規約的涵蓋範圍及變更
- 本規約規範敝公司所提供之銷售網站與其服務,及其相關使用者。
- 敝公司得逕行對本規約內容進行變更,且變更前無需事先通知任何使用者。
第2條 商品購買
- 使用者可經由本網站申購商品。
- 當使用者於本銷售網站完成申購商品下訂程序時,則使用者與敝公司就該當商品成立買賣合約。
- 本服務所提供之商品配送服務以敝公司指定之配送業者所提供之配送範圍為限。
第3條 付款條件
- 申購商品所付款項為使用者所申購商品之總額。
- 使用者可經由本服務之付款頁面表示之付款方式選項,支付於本服務申購之商品。
- 當使用者以信用卡付款時,使用者須遵守與發卡公司之個別合約條件。
第4條 商品之退貨・退款
- 商品到貨七天後即不受理退貨申請,建議商品到貨後即時確認商品内容,以保證您的權利。如有破損、汙損或是與商品內容物不符時,請於七天内與客服聯絡。但若另有促銷活動或有經過敝公司事前許可,不在此限。
客服電話:02-2366-1900・請於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18點來電。(國定假日除外) - 統一發票將於商品出貨後,於次一營業日用email通知發票號碼。訂購商品於每月份最末營業日出貨者,將於當日用email通知發票號碼。
- 使用者需依照敝公司之另訂退貨規定辦理退貨手續。
- 當使用者以信用卡付款時,使用者須遵守與發卡公司之個別合約條件。
- 當付款交易完成後,退貨商品須到達敝公司所指定之倉庫後,敝公司將依退款規定進行退款。
第5條 使用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管理
敝公司盡全力以萬全措施保護與管理個人資料。使用者因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敝公司將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基準,嚴密管理取得之資料。敝公司僅使用取得資料於下列情況,不會提供給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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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公司盡全力以萬全措施保護與管理個人資料。使用者因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敝公司將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基準,嚴密管理取得之資料。敝公司及與敝公司相配合之企業(包括但不限於配合之物流廠商、系統維護商、產品製造商),僅於下列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使用顧客之個人資料:
- (1) 當使用者本人同意時。
- (2) 當商品付款交易,使用者所指定之發卡公司需敝公司提供資料時。
- (3) 信用卡發卡公司因信用卡使用疑慮而要求敝公司配合調查照會時。
- (4) 因執法相關情況(如法院、檢察署、警察等執法機關依法要求提供資料時)。
- (5) 為配送使用者所申購之商品,而提供使用者姓名、住址、聯絡方式與配送公司,或訂單處理公司,或銷售處等受託處理機構。
- (6) 政府機關,地方公共團體,或受託取得資料方因法律相關事務令敝公司需配合提供資料,或經使用者本人同意提供資料以利上開法律相關事務進行時。
- 經本服務取得之使用者個人資料,敝公司將妥善使用、保管,如您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需向敝公司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刪除,敬請與敝公司連絡,依流程進行之。
第6條 智慧財產權
- 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報導、著作 圖片、照片、影像、插圖、檔案、資訊、資料、錄音片、影音片、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等。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 當使用者違反上述規定而與敝公司或第三者發生糾紛時,使用者需負責處理糾紛,不可造成敝公司任何損失。
第二節【使用者條款】
第1條 使用者定義
凡瀏覽本網站或訂購敝公司相關產品及服務者,即為本服務之使用者,使用者於最初使用本服務時視同已同意本網站使用規約暨使用者條款內容。
第2條 使用註冊
- 當使用本服務購買敝公司商品時,須依照敝公司所規定之方法進行申購。
- 敝公司同意1.之申購時,將寄送申購確認電子郵件進行申購確認。
- 使用者申購商品以信用卡付款時,僅可使用本人名義之信用卡。
- 當敝公司認為此申購行為不適時,敝公司將不允許該當申購。
第3條 本服務之禁止事項
使用者禁止有以下行為。
- 申請會員時,以偽造內容申請會員。
- 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及其他恐影響本服務之行為。
- 損害其他使用者,或敝公司利益及損害之行為。
- 侵害其他使用者,或敝公司之商標權、著作權、隱私權等其他權利之行為。或恐影響以上權利之行為。
- 不法使用電子郵件信箱之行為。
- 於本服務不法使用信用卡之行為。
- 犯法及危害善良風俗之行為,或恐造成其之行為。
- 其他敝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對於違反禁止行為所造成的責任依民商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刑法之規定,違反者需負起刑事或民事之賠償責任。
第4條 合約解除
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敝公司不需得到使用者同意,有權解除買賣合約,及取消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資格。
- 當違反本規約時。
- 當不法使用本服務或有不適當行為等,使用者違反・有關使用者 第3條 (本服務之禁止事項)之相關規定時。
- 配送地不明造成商品無法配送時。
- 當延遲支付本服務之費用,或不履行其他約定時。
- 當使用者指定之發卡公司通知敝公司無法授權時。
- 當使用者的付款能力出現問題,且事實經確實時。
- 當商品缺貨或停產,無法出貨時。
第5條 取得資料之管理
- 關於商品配送,當敝公司依照使用者所指定之地址配送其申購之商品,則視為落實義務。
- 當敝公司有義務聯絡使用者時,須以其註冊之電子郵件與其聯絡。當信件送出時,敝公司視為落實義務。
- 敝公司對使用者因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之ㄧ切損害恕不負責。
- 敝公司依照使用者之註冊內容所處理之ㄧ切事務得以免責。
- 敝公司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對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損害、損失、虧損等,不負任何責任。
- 敝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的聯絡方式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為原則。
- 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對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損害時,該當使用者應負起責任及費用解決,敝公司不負ㄧ切責任。
- 關於使用本服務時,若有本規約無法解決之問題發生時,敝公司與使用者雙方皆須有誠意和談,儘快解決問題。
- 當使用者有款項未付,或因其他違反本規約行為而導致損害賠償義務發生,敝公司需聘請律師時,律師依其收費表所收取之費用,將由使用者負擔。